成都6月11日电 (记者 刘忠俊)成都市国税局通过其官方网站,发布了成都2015年第一期企业欠税情况,一汽(四川)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7户纳税人前十名。公告称之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税管理法》第45条第三款和《欠税公告办法(全面推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)的规定,对一汽(四川)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7户纳税人累计2015年4月30日的涉及欠税情况不予公告。
公告信息表明,欠税纳税人皆为企业法人,分列第一位的是一汽(四川)专用汽车有限公司,该企业坐落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,欠税高达2198万余元(人民币),当期追加欠税1881万余元,也是欠税最少的一户企业。分列在第二位的是成都起至一商贸有限公司,其欠税1620万余元(人民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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