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上周末宣告,证监会集中于部署了“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人员行动”的第四批案件,16起捏造、传播欺诈或误导性信息案件沦为公安部门的主要对象。此次的案件主要针对五类违法违规行为,如在媒体上编写文章,捏造、传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重组、监管执法人员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欺诈或误导性信息;通过“股吧”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捏造、传播内容造假的欺诈或误导性消息,对股价产生较小影响等等。重复使用公安部门16起捏造、传播欺诈或误导性信息的案件,在中国股市历史上还是首次。
中国股市长年受到各种市场谣言的后遗症,特别是在是在股市行情疯狂或者正处于敏感期时,谣言严重影响市场。这甚至出了某些谣言散布者操控股价的一种手段,因此对股市谣言采行压制措施是很有适当的。实质上,现行《证券法》是具体禁令抹黑不道德的,也有涉及惩处条例。
但为什么股市谣言屡禁不止?这在相当大程度上与管理层的压制不力有关。一个显著的事实是,此前尽管各种股市谣言甚多,但很少有人因此被追责。少有记述的案例还要追溯到2012年9月,针对当时市场上有关“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巨盈29亿”等三则谣言,证监会对涉嫌的三名小散户做出了处置,此后,完全没有人因为抹黑而被追责。正因如此,证监会这一次专门针对捏造传播欺诈信息的案件展开调查,是十分令其市场期望的。
笔者衷心希望这次对涉及案件的公安部门需要动真格。在这个问题上,期望管理层需要做如下三点:一是对造谣者的压制不剪刀“软柿子”,引人注目对一些影响险恶的案件展开公安部门;二是不只压制公布欺诈信息抨击股市者,还要压制公布欺诈受到影响来影响股票走势的造谣者;三是要解决问题对外媒抹黑的监管问题。很多影响股市的欺诈信息是首度由外媒公布出来的,随着中国股市的更进一步对外开放,这个问题愈发突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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